媒体新闻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实施

  2021年1月1日一大早,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迎来了第一位服务对象张伟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她通过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平台,为其公公、婆婆成功办理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并缴纳了相关费用。1月1日,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实施。据省人社厅统计,截至当日12时,还有5户居民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税务大厅等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养老保险)一落地就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这两种保险在待遇领取条件上有什么不同?购买又有什么限制?如何给家中长辈购买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1月6日,针对大家的疑问,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梳理。

  两种保险有何关系又有何不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才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才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未满60岁)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年后,开始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两种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不同,基本养老保险从缴费200元到5000元分为10个档次,政府根据档次不同,补贴35元至300元;而补充养老保险在同样的价格区间内精简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档次,政府分别补贴70元、120元、200元、360元、600元。对于距规定领取时间年龄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须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充养老保险须逐年缴纳至65周岁,两种保险补缴部分均不享受政府补贴。

  2021年1月1日已满65周岁且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65-80岁为20元,80岁以上30元),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累计总额决定养老金多少

  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构成。后者的资金筹集方式还增加了基金运营收益和利息收入。两种养老保险的资金都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基础养老金(最低108元/月)。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20+政府补贴(每月20元或30元)。参保居民年满65岁之后,养老保险待遇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之和。由此可见,个人账户累计总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例如,个人缴费15年,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255元/年。按照最高缴费档次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如在缴费期亡故,停止缴费;如已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均可依法继承。

  子女不给父母缴纳养老保险或被起诉

  我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老人,有要求其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权利。

  对于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在安排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时优先聘用,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

  对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将采取相应方式督促子女为父母缴费。比如,乡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通知等方式予以劝导、调解,督促子女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经调解、督促子女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或其代理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父母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如村委会、居委会成员或者本村、本社区法律顾问等)可就近向县级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督促有赡养能力子女为父母缴费。

  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又不主张权利的,可由相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督促、强制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来源:山西日报

上一篇:山西十企业荣登国家“光荣榜”
下一篇:一件小事彰显大爱忻州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实施

2021-01-09    来源:本站编辑    编辑:本站编辑

  2021年1月1日一大早,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迎来了第一位服务对象张伟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她通过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平台,为其公公、婆婆成功办理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并缴纳了相关费用。1月1日,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实施。据省人社厅统计,截至当日12时,还有5户居民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税务大厅等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养老保险)一落地就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这两种保险在待遇领取条件上有什么不同?购买又有什么限制?如何给家中长辈购买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1月6日,针对大家的疑问,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梳理。

  两种保险有何关系又有何不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才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才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未满60岁)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年后,开始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两种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不同,基本养老保险从缴费200元到5000元分为10个档次,政府根据档次不同,补贴35元至300元;而补充养老保险在同样的价格区间内精简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档次,政府分别补贴70元、120元、200元、360元、600元。对于距规定领取时间年龄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须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充养老保险须逐年缴纳至65周岁,两种保险补缴部分均不享受政府补贴。

  2021年1月1日已满65周岁且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65-80岁为20元,80岁以上30元),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累计总额决定养老金多少

  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构成。后者的资金筹集方式还增加了基金运营收益和利息收入。两种养老保险的资金都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基础养老金(最低108元/月)。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20+政府补贴(每月20元或30元)。参保居民年满65岁之后,养老保险待遇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之和。由此可见,个人账户累计总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例如,个人缴费15年,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255元/年。按照最高缴费档次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如在缴费期亡故,停止缴费;如已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均可依法继承。

  子女不给父母缴纳养老保险或被起诉

  我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老人,有要求其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权利。

  对于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在安排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时优先聘用,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

  对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将采取相应方式督促子女为父母缴费。比如,乡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通知等方式予以劝导、调解,督促子女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经调解、督促子女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或其代理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父母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如村委会、居委会成员或者本村、本社区法律顾问等)可就近向县级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督促有赡养能力子女为父母缴费。

  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又不主张权利的,可由相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督促、强制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来源:山西日报


网站备案号:晋ICP备18007061号-1  版权所有:忻州时代风向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晋公网安备 14092402000008号

晋ICP备18007061号-1  版权所有:忻州时代风向标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晋公网安备 140924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