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新闻
  • 山西省出台《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

    为满足全省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1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养老机构可按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为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省明确,今后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应将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纳入建设内容,农村地区应结合实际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与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标准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签约后,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养老机构基本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另外,我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同时,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来源:山西晚报

  • 公安部: 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与健康码、老年卡等信息互联

    中新网1月8日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8日介绍,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安机关窗口人工服务兜底保障,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贴心服务等措施。公安部8日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会上,贾俊强介绍称,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公安部高度重视,于日前正式下发《意见》,包括6方面16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公安机关窗口人工服务兜底保障,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贴心服务,包括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研究建立针对居住在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老年人委托亲属代办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支付方式选择等。二是进一步推进并不断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包括进一步研究针对老年人使用的定制式、差别化线上服务,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简化自填数据项,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研究推出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三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老年人广度深度,包括整合公安自助服务终端类型,优化操作界面,在自助服务区加强人工引导,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等。四是发挥公安派出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做好突发事件处置中老年人救助服务工作。五是强化基础信息保障,为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包括为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提供基础信息核查及身份认证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与健康码、社保卡、老年卡、医保凭证等信息互联等。六是严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保障老年人安全享受智能化服务等。贾俊强表示,《意见》明确,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公安政务服务老年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目标。来源:中国新闻网

  • 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出台

    日前,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今年开始实施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了解,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将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此外,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来源:山西新闻网

  • 山西十企业荣登国家“光荣榜”

    省国资委1月8日消息,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最新名单。其中,“双百企业”我省有7家企业上榜,分别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太原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改示范企业”我省有3家企业上榜,分别为: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据悉,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通过选取中央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科改示范行动”是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两项行动是在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化市场化改革,重点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在此基础上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来源:太原晚报

  •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实施

      2021年1月1日一大早,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迎来了第一位服务对象张伟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她通过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平台,为其公公、婆婆成功办理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并缴纳了相关费用。1月1日,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实施。据省人社厅统计,截至当日12时,还有5户居民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税务大厅等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养老保险)一落地就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这两种保险在待遇领取条件上有什么不同?购买又有什么限制?如何给家中长辈购买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1月6日,针对大家的疑问,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梳理。  两种保险有何关系又有何不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才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才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未满60岁)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年后,开始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两种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不同,基本养老保险从缴费200元到5000元分为10个档次,政府根据档次不同,补贴35元至300元;而补充养老保险在同样的价格区间内精简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档次,政府分别补贴70元、120元、200元、360元、600元。对于距规定领取时间年龄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须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充养老保险须逐年缴纳至65周岁,两种保险补缴部分均不享受政府补贴。  2021年1月1日已满65周岁且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65-80岁为20元,80岁以上30元),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累计总额决定养老金多少  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构成。后者的资金筹集方式还增加了基金运营收益和利息收入。两种养老保险的资金都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基础养老金(最低108元/月)。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20+政府补贴(每月20元或30元)。参保居民年满65岁之后,养老保险待遇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之和。由此可见,个人账户累计总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例如,个人缴费15年,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255元/年。按照最高缴费档次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如在缴费期亡故,停止缴费;如已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均可依法继承。  子女不给父母缴纳养老保险或被起诉  我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老人,有要求其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权利。  对于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在安排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时优先聘用,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予以倾斜;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  对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将采取相应方式督促子女为父母缴费。比如,乡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通知等方式予以劝导、调解,督促子女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经调解、督促子女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或其代理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父母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如村委会、居委会成员或者本村、本社区法律顾问等)可就近向县级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督促有赡养能力子女为父母缴费。  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又不主张权利的,可由相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督促、强制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来源:山西日报

  • 一件小事彰显大爱忻州

    1月8日晨,天色微明的忻州市人民公园一处,一个锻炼的老人因脑出血晕倒,同在锻炼的两位老人看到后,及时拨打120,并一直护送到急诊室,直到生病老人家属赶到后才转身离去,着急的家属甚至未对两位老人说一声“谢谢”…… 这是一个很普通甚至不合格的手机照片,结合上面的介绍后,没有线条却充满美感,没有光线却阳光普照,没有温度却温馨扑面。2020年11月20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忻州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这是忻州这座城市最美的名片,也是忻州人民最大的荣光。忻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忻州市委、忻州市妇女联合会、忻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等部门联合发出了《给忻州市民朋友们的一份倡议书》,从上面的一件小事来看,忻州这座“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文明城市宣传到位,而且是文明城市已逐渐到位。他让忻州人更懂得用心去呵护,让文明城市更有“魅力”,忻州不再是倒地老人没人敢扶的城市,文明已融入日常生活,市民用小行动践行了大文明;用行去温润,让文明城市更有“内涵”,陪护一位倒地的病人一直到医院等待家属,身体力行是城市文明的最好表达;用爱去滋养,让文明城市更有“温度”,小节之处显大德,细微之中见文明,救人之后转身离去,没有希望任何回报,甚至是一声“谢谢”;用力去感召,让文明城市更有“颜值”,市民的文明素质高一分,城市的文明形象就美十分,虽然一张粗陋的相片,却也映射出了一座文明城市的“颜值”,映射出了一座文明城市的幸福感、安全感。做文明忻州人,忻州人说到了,也做到了,一颗大爱的星星之火,温暖到了一个病人,温暖到了一个家庭,也温暖到了一个城市,在这最寒冷的三九天……来源:法视忻州

  • 河北新增33+39!有多名老师学生,有人多次乘高铁长途车公交地铁…

    1月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6例(上海8例,广东3例,辽宁1例,江苏1例,福建1例,河南1例,湖南1例),本土病例37例(河北33例,辽宁2例,北京1例,黑龙江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河北新增33例本地确诊、39例无症状感染者据河北省卫健委消息,1月7日0—24时,河北省新增33例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石家庄市报告31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邢台市报告2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1月7日0—24时,河北省新增39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石家庄市报告35例,邢台市报告4例。截至1月7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地确诊病例123例(重型5例、普通型118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普通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67例(含境外输入34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462例、境外输入病例36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地无症状感染者18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查询发现,自1月3日石家庄市报告本轮疫情首例确诊病例以来,到目前河北已报告超300人感染。石家庄新增31例确诊,行动轨迹公布据河北卫健委通报,2021年1月7日0-24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病例31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确诊病例1:女,44岁,现住新乐市天悦花园。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某中学老师。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在学校授课并在学校住宿;12月26日至12月27日在新乐天悦花园家中居住,26日下午曾到附近菜市场买菜;12月28日至12月30日在学校授课并在学校住宿;12月31日下午自驾车分别到东慈邑村、正定机场高铁站接人,晚上在藁城区南桥寨村某饭店包间内就餐后送人到东慈邑村,随后回学校;2021年1月1日至1月2日曾在天悦花园附近买菜,1月2日晚到藁城区东桥寨村某饭店就餐后返回新乐天悦花园;1月3日上午骑电动车到新乐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咨询,后返回新乐家中,下午2点开私家车到小果庄村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当日晚上出现发热症状;1月4日开私家车到藁城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再次核酸检测,傍晚到恒生超市购物;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送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女,66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居村未外出;12月27日至12月31日曾到本村卫生室就诊;2021年1月1日至1月2日居家未外出;1月2日采集咽拭子,1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4日核酸复检结果呈阳性,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1月7日转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3:女,66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居村无外出;12月28日乘坐本村包车到机场北路附近饭店参加婚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6日居村无外出;1月7日出现流涕、嗓子发干等症状,当日在本村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4:男,33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8日上午到新乐市南环五菱专卖店购车,中午到新乐市信誉楼并在附近饭店就餐;12月29日至12月31日居村无外出;2021年1月1日陪爱人到本村诊所就诊;1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3日至1月5日居村未外出;1月6日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7日复核呈阳性,下午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5:女,86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6日居村无外出;2021年1月7日出现流涕、咽痛等症状,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6:男,39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居村活动无外出;2021年1月1日骑电动车到藁城区东桥寨村家具厂;1月2日居家无外出;1月3日中午骑电动车到本村附近饭店用餐;1月4日至1月6日居家无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7:男,41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在藁城区西关镇打工。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居家无外出;12月23日至12月24日开私家车到西关镇打工,12月24日因身体不适到新乐市职工医院就诊;12月25日至30日居家无外出;12月31日开私家车到正定火车站接家人回家;2021年1月1日至2日开私家车到西关镇打工;1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4日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5日复核呈阳性,1月6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8:女,55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6日居村无外出;2021年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9:女,53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2021年1月1日出现头疼、乏力症状;1月2日至1月7日居家无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0:男,75岁,新乐市邯邰镇坚固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日居村无外出;2021年1月2日出现发热、流鼻涕症状;1月3日至4日居村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确诊病例11:男,49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7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2:女,72岁,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3日至1月6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3:女,43岁,藁城区增村镇牛家庄村人。藁城市某中学教师。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自驾车到学校上班;12月25日到新乐市中医院接人并在附近饭店就餐;12月26日晚到正定县新城铺朋友家用餐;12月27日上午自驾车到新乐市信誉楼购物并就餐;12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学校上班;2021年1月1日居家无外出;1月2日到张家庄镇张家庄村娘家,当晚返回;1月3日至1月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确诊病例14:男,34岁,正定县新城铺镇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居村未外出;2021年1月1日自驾车到藁城区刘家佐村;1月2日至1月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6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正定县医院,当日核酸检测复核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确诊病例15:女,32岁,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居住于新华区都市阳光小区,系某商贸公司职员。2020年12月21日由三河汽车站乘车至香河天琦宾馆入住;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步行至鑫鑫美妆店从事商业活动;12月24日上午乘出租车由香河天琦宾馆至香河汽车站,后乘汽车至廊坊汽车站换乘汽车至固安汽车站,在固安县某宾馆入住;12月25日至12月27日每天步行至爱购商场、宝德商场、聚宝隆商场从事商业活动;12月28日由固安县乘公交车至霸州西站,于17:37乘高铁G6275次(11车厢06F座位)至石家庄站,出站后乘地铁3号线至高柱站下车,换乘68路公交车至世纪康城站下车后步行至都市阳光小区;12月29日中午乘68路公交车由世纪康城站至乐汇城站下车步行到公司,当日17:30乘68路公交车由乐汇城站上车至世纪康城站下车后步行回家;12月30日居家无外出;12月31日9时乘出租车由都市阳光小区至正定机场高铁站,10:38乘高铁G1264次(6车厢12D座位)到达保定东站,后打车至德美商务酒店,又乘出租车至信誉楼;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每天在信誉楼柔俪美化妆品专柜活动;1月4日乘G67车次由保定东站到石家庄站,后乘出租车至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到长安区舒逸快捷酒店入住;1月5日步行至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取核酸结果呈阴性;1月6日步行至地铁1号线北宋站乘地铁至新百广场转乘3号线至西三庄站,出站后乘出租车至新华区易佰良品酒店,后步行至省人民医院就诊,转到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并留观;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复核也为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6:女,51岁,现住新乐市南环路100号。2020年12月20日乘坐大巴包车到保定蠡县羊绒城购物,当日返回;12月21日至12月25日居家并接送孙子上幼儿园,12月22日曾在附近菜市场买菜;12月26日自驾车到藁城区杨马村看望朋友,中午在该村就餐,当日返回;12月27日至12月29日居家并接送孙子上幼儿园,12月28日在附近菜市场买菜;12月30日白天居家,23:00到正定机场接机;12月31日自驾车到藁城区杨马村接母亲;2021年1月1日居家并去菜市场买菜;1月2日到新乐市芦新村朋友家串门;1月3日至1月5日到柏皇超市和良军超市购物;1月6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送到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7:女,62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在村内活动未外出;12月28日去刘家佐村参加满月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在村内活动未外出;1月6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送到省胸科医院;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8:男,39岁,藁城区增村镇吴村铺村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2月31日到小果庄村接孩子;2021年1月1日至1月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6日患者出现流涕,复核核酸结果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9:女,30岁,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每日自驾车到正定县新城铺某公司上班,其间未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2021年1月1日至1月5日居家未外出,1月3日至1月5日3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1月6日在市五院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6日在市五医院隔离治疗;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0:男,13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小果庄村某中学学生。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住校,周末居家,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居家未外出;1月2日、1月3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3日出现咳嗽症状;1月4日居家上网课未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6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1:女,65岁,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最近半月多居家,偶有外出接送孙子到小果庄村小学上学,曾去过小果庄村菜店买菜;2021年1月3日至1月5日,在刘家佐村共进行3次核酸检测,前2次全部是阴性,第3次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6日复核核酸结果呈阳性;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2:女,72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6日一直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3:女,53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在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小学食堂工作;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居家未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4:女,20岁,住新乐市南环路某院,江苏南通某大学在校学生。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在校未外出;12月26日至12月27日在学校附近教育机构兼职;12月28日至12月30日在校未外出;12月30日晚22:00乘河北航空NS3332航班由南通至石家庄;12月31日1:00由父母开车接回家,全天居家未外出;2021年1月1日开车到新乐锦绣东方小区南边菜市场买菜;1月2日中午到酱油厂路口饭店用餐,到新乐东市场购物,到新乐金座影院看电影,到菜市场十字路口日化店购物;1月3日居家未外出;1月4日到芦新村超市购物;1月5日到芦新村超市购物;1月6日上午居家,下午在芦新村做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7日复核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5:女,42岁,新乐市邯邰镇坚固村人。2020年12月22日乘私家车到藁城区小果庄村赶集;12月23日至31日居家无外出;2021年1月1日出现感冒、流涕症状,当日居家无外出;1月2日因症状加重、发烧,到本村诊所就诊,下午由家人开车到大流卫生院就诊;1月3日再次到本村诊所就诊,下午到大流卫生院就诊;1月4日在本村诊所输液,当天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5日复检结果呈阳性,当晚由120负压救护车运送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6:女,44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7日至31日在村附近服装厂工作;2021年1月1日自驾车到邯郸某大学接女儿回家,上午在藁城区信誉楼购物,中午在藁城北国超市用餐;1月2日至1月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6日复核结果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7:女,57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4日至27日在本村活动未外出;12月28日乘坐婚礼包车到机场北路附近某饭店参加婚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3日作为密接者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藁城区集中隔离点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5日复核结果呈阳性;1月6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8:女,9岁,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小果庄村上小学,无外出;2021年1月1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1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确诊病例29:男,52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1日居家无外出;1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3日至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6日复核结果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30:女,65岁,井陉县秋树坡村人。2020年12月19日至27日一直在石家庄市平安小区无外出;12月28日其亲家母(无症状感染者)从藁城区小果庄村来探亲并留宿;12月29日至30日居家未外出;12月31日出现发热、流鼻涕等症状;2021年1月1日至2日居家无外出;1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4日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1月7日转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31:男,32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4日一直经营自家超市未外出;1月4日至5日两次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1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邢台市新增2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公布2021年1月7日0—24时,邢台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确诊病例1:男,49岁,天地名城居民。12月20日-27日正常上班未外出。28日到南宫市天一大酒店参加推广会。29日-31日正常上班未外出。2021年1月1日到吉利加油站加油,2日到南便乡果木王庄参加葬礼。3日被120接至快捷酒店集中隔离。5日核酸检查结果呈阳性。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7日转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男,47岁,南宫市交警队家属院居民。2020年12月18日自驾于16:30至邢台市人社局报名,晚饭后入住邢台市白云宾馆。19日在宾馆听课未外出,晚上到襄都路家乐园超市购物。20日晚在马凯印象就餐,21日至24日上班无外出。25日驾车到邢台入住人民大街辰光酒店。26日送女儿到邢台第十九中学考试。27日-2021年1月2日正常上班无外出。3日确定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被采取集中隔离措施。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邢台南宫市新增5个中风险地区据河北省卫健委消息,自2021年1月8日起,将邢台市南宫市鸿兴小区、邢台市南宫市文景名苑小区、邢台市南宫市在水一方、邢台市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十里铺居委会、邢台市南宫市大高村镇石家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目前,石家庄市藁城区全域为高风险地区,邢台市南宫市天地名城小区、邢台市南宫市天一和院小区、邢台市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为中风险地区。全省其他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北京新增1例本地确诊病例,隔离时发现北京市卫健委消息,1月7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1例本地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某男,27岁,现住顺义区北石槽镇西赵各庄村。2020年12月28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21年1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至地坛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1月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经流行病学调查,该确诊病例已在集中隔离酒店隔离数日,初步判断无密切接触者,已对其居住等场所进行消毒。黑龙江黑河市新增1例本地确诊病例据黑龙江发布官博消息,2021年1月7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黑河市爱辉区)。新增确诊病例:女,54岁,农民,现住黑河市爱辉区人保财险社区水岸华府小区。在对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第三轮核酸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有关部门已对其所有排查出的密接者和密接的密接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其曾经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闭管理。辽宁沈阳新增2例本地确诊病例1月7日12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属普通型病例,均为沈阳市报告;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属轻型病例,为营口市报告。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截至1月7日24时,辽宁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7例(含境外输入72例),治愈出院304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71例。目前,尚有26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大家千万做好个人防护!来源:北京青年报

  • 山西对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管理 不建议网购

    1月8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凡进入山西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各市集中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抽样检测和外包装消毒等处理,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后方可销售和使用。对未取得相关出库证明销售和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省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经营者均应严格遵守进口冷链食品总仓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购进和使用未取得相关总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仔细查看经营者所售该批食品是否持有总仓出库二维码等相关证明,不购买无上述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建议采用网购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黄河新闻网

  • 忻州:这家热力有限公司被处罚!

    忻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年1月份)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1 忻市监质罚字〔2020〕8-015号 神池县老曲标准件门市销售假冒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山花牌电线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 忻市监质罚字〔2020〕8-014号 岢岚县玉柱水暖门市销售假冒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山花牌电线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 忻市监质罚字〔2020〕8-013号 岢岚县福鑫五交化销售假冒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山花牌电线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 忻市监质罚字〔2020〕8-012号 保德县光明五金门市销售假冒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山花牌电线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 忻市监罚字〔2020〕6-033号 岢岚仁康医院医疗收费不明码标价公示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案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 忻市监罚字〔2020〕6-054号 定襄县众益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案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 忻市监罚字〔2020〕6-050号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收取非居民用户采暖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收取供热管道建设工程费案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严厉禁止!省教育厅重要通知!

    日前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山西省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中小学校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取得相应劳务报酬,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意见明确,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安排学生参加体育、科普、艺术等各类社团组织或兴趣小组,观看适宜少年儿童的影片等活动;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开展自主阅读或读书交流活动等。意见强调,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需求的地区,可采取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予以保障。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同时,课后服务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山西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劳务报酬。已免费延长放学时间开设自习课或开展课后服务的市、县,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自习课或课后服务工作,按照课时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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