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近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大会上,我省蒋梅等15位女性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太原市万柏林区司法局千峰司法所等13个单位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表彰始于1960年,是全国妇联授予我国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迄今为止,已有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数万名优秀女性和先进集体获此殊荣。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是全国妇联授予优秀女性的至高荣誉。2004年起,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三八红旗手的宣传,全国妇联开始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
全国三八红旗手
侯丽娟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通风工区工人李亚平 晋中市平遥县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平遥察院博物馆)主任李 静 山西弈锋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治弈锋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主任刘卫星 临汾市尧都区路东办事处三元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丽丽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
张颖惠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护理部部长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巾帼文明岗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风向标站”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及时更正或删除。互联网是资源共享的生态圈,我们尊重原创,崇尚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