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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召开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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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忻州市召开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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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刘文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刘文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中讲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经营环境、市场环境、贸易环境、信用环境、人才环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坚持“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公正为要、人才为根”的理念,将忻州建设成宜业宜居宜游的创新型城市。下面我介绍一下全市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两个《条例》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72条,《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条文本身,还在于《条例》必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内容

我省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山西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细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条例》共七章59条,主要从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实施。特别是将“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突出了山西特色,有利于推进山西改革。

一是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并对如何实施事项划转、归并审批、印章管理等分别作出规定。

二是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改革推行两年多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和中组部的充分肯定。《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不断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在法治框架内持续减少审批事项,不断推动承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能;完善施工图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与其他省市的相关立法相比,《条例》还在创新企业服务、创新监管方式、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立体化的制度创新。

二、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改革工程,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放管服效”、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领导机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力推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改革专项小组及工作专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细化目标任务,先后印发《忻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忻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忻州市以数字政府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忻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2020年度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启动实施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了人员、事项划转双80%的目标,重新梳理公布权力事项及《办事指南》,实行不见面阳光审批,强化审管衔接,形成了忻州特色的“7+X”制度体系(即行政执法3项制度、审批权限划分、现场勘验、视频勘验、专家函审、综合受理、容缺受理、法律顾问、投资项目全程代办等11个制度,这些制度是在试点晋城市的基础上,结合忻州实际和改革运行情况,创新性的依法出台)。截止12月,市级行政审批系统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2.5万件,14个县和忻州经济开发区共办结9.5万件,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效果明显,与改革前相比,审批材料压减了65%,审批时限压减55%,网办率提升至100%。

二是全市域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试行)》,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代办服务工作小组,为企业提供业务代办、全程服务;编制承诺书样本,依据省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相关事项的承诺书样本,编制忻州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防空地下室建设等相关事项的承诺书样本;承诺制试点项目数量持续增长,开发区(园区)承诺制改革力度不断深化,区域评估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全面展开。

三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初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市工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按照上级改革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忻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制订印发了31个配套文件;根据“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基本具备了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等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条件;工改系统办件量有所突破,截止目前,忻州市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工改系统审批项目数为519件,办件量排名全省靠前;办件时限大幅缩短,已实现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结用时9个工作日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结用时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结用时3个工作日内,施工前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办结用时1个工作日内,规划许可证核发在办结用时5个工作日内。

四是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行前台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市级层面制作标准化事项清单,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程序、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逐一梳理明确,规范审批行为;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以实现全市范围内“一套标准”。出台《忻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将“好差评”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除此之外,我市在规范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法治、打造宜居忻州等工作上也取得了不少成绩,比如说全省首家将公交、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换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做法,受到国家创园、创文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全市广大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公正为要、人才为根”的理念已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追求,忻州已经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投资洼地和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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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召开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2020-12-08    来源:本站编辑    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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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忻州市召开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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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刘文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刘文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中讲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经营环境、市场环境、贸易环境、信用环境、人才环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坚持“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公正为要、人才为根”的理念,将忻州建设成宜业宜居宜游的创新型城市。下面我介绍一下全市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两个《条例》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72条,《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条文本身,还在于《条例》必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内容

我省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由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山西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细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条例》共七章59条,主要从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实施。特别是将“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突出了山西特色,有利于推进山西改革。

一是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并对如何实施事项划转、归并审批、印章管理等分别作出规定。

二是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改革推行两年多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和中组部的充分肯定。《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不断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在法治框架内持续减少审批事项,不断推动承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能;完善施工图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与其他省市的相关立法相比,《条例》还在创新企业服务、创新监管方式、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立体化的制度创新。

二、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改革工程,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放管服效”、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领导机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力推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改革专项小组及工作专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细化目标任务,先后印发《忻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忻州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忻州市以数字政府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忻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2020年度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启动实施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了人员、事项划转双80%的目标,重新梳理公布权力事项及《办事指南》,实行不见面阳光审批,强化审管衔接,形成了忻州特色的“7+X”制度体系(即行政执法3项制度、审批权限划分、现场勘验、视频勘验、专家函审、综合受理、容缺受理、法律顾问、投资项目全程代办等11个制度,这些制度是在试点晋城市的基础上,结合忻州实际和改革运行情况,创新性的依法出台)。截止12月,市级行政审批系统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2.5万件,14个县和忻州经济开发区共办结9.5万件,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效果明显,与改革前相比,审批材料压减了65%,审批时限压减55%,网办率提升至100%。

二是全市域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试行)》,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代办服务工作小组,为企业提供业务代办、全程服务;编制承诺书样本,依据省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相关事项的承诺书样本,编制忻州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防空地下室建设等相关事项的承诺书样本;承诺制试点项目数量持续增长,开发区(园区)承诺制改革力度不断深化,区域评估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全面展开。

三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初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市工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按照上级改革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忻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制订印发了31个配套文件;根据“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基本具备了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等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条件;工改系统办件量有所突破,截止目前,忻州市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工改系统审批项目数为519件,办件量排名全省靠前;办件时限大幅缩短,已实现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办结用时9个工作日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结用时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办结用时3个工作日内,施工前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办结用时1个工作日内,规划许可证核发在办结用时5个工作日内。

四是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行前台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市级层面制作标准化事项清单,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程序、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逐一梳理明确,规范审批行为;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以实现全市范围内“一套标准”。出台《忻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将“好差评”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除此之外,我市在规范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法治、打造宜居忻州等工作上也取得了不少成绩,比如说全省首家将公交、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换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做法,受到国家创园、创文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全市广大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公正为要、人才为根”的理念已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追求,忻州已经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投资洼地和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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